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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江最大盗采集团投资数亿打造运输船队

巴蜀独立评论 2022-08-31

作者 刘虎 巫英蛟



2022年6月11日以来,笔者连续关注了嘉陵江有史以来最大的砂石盗采集团——服刑出狱后的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鸳溪镇党委书记冉安源及其控制的四川彦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彦源公司)。

作为对社会关切的回应,6月12日,广元市剑阁县公安局发布了《警情通报》,称已对冉某源、马某州、冯某荣等2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剑阁县公安局。刘虎 摄

在前面的文章中,笔者披露,彦源公司以十万吨运力“吸干”嘉陵江砂石,虽多次因盗采被抓获,但主管部门对其的行政处罚都是“罚酒三杯”,并未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公司还成长为“巨无霸”,多位当地人士认为其有“保护伞”罩着。另有资深律师高认为,冉安源等垄断地方砂石,大幅抬高价格等行为,已具备黑恶势力特征。

笔者近日再次来到嘉陵江畔,继续追踪这起办理中的盗采大案,发现了很多不正常的现象。


01

盗采集团仍在出售砂石,一月转运40万吨


彦源公司位于广元市剑阁县鹤龄镇贾家咀江湾。2022年8月13日下午4点左右,笔者开着车刚刚到达彦源公司门口,就发现有一辆小货车从公司开出来,同时视线之外传来轰隆隆的声音。该公司24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似乎并未因此而停产或被查封。

笔者下车后发现,彦源公司门口的价目表显示屏还通电亮着——“砂石每吨80元 机砂每吨80元 水洗机砂每吨90元 自然河沙每吨105元 彦源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门口的价目表显示屏。

通过无人机可以看见,现场有三台挖机将大量存货砂石一铲铲挖起来装到卡车上,卡车装满后就慢慢往停靠在江湾的运砂船处开去。这样的大卡车大约有7、8辆。

嘉陵江因历史上罕见的大旱而干枯,但彦源公司的挖机、卡车、运砂船仍在轰隆隆地分工干活。

此时,正在装砂的运砂船快要满载了。不远处的另一条运砂船正缓缓开往装砂点,显然是来“接棒”的。与此同时,在视线很远的嘉陵江上,还有一条货船正慢慢向彦源公司开来,想必也是运砂船。

图中左边这条运砂船正准备“接棒”装砂。

远处还有一条船正往这边赶来。

待装满砂石的那条船驶离彦源公司后,笔者回到车上,打算沿江跟踪,看看它在哪里卸货。

跟踪过程既容易又困难,容易的是可以轻松判断出它是往嘉陵江上游还是下游。困难的是,公路很多时候并不沿江,距离江边很远,同时中间隔着起起伏伏的山林。

为了提高成功率,笔者在地图上选了一条能通往江边的公路,这条公路要保证笔者到的时候船还没到。如果等了很久船都没来,说明它在上游某个地方卸货。如果是这样,笔者就掉头重新选一条路。

幸运的是,笔者到达下游某个地方的时候不久,它就来了,此时大概是傍晚5点多。笔者拍下照片后又看了一下地图,继续选下一个“等候点”。最后在亭子口水库附近的一个地方看见它正在卸货,此时大概是晚上7点多。

在羊肠小道开车二十几分钟后在下游某个地方等到了这条船,放大后可以看见船号是“大扬808?”。

最后发现在亭子口水库附近卸货,同时发现有卡车出入卸货点。


有知情者观察,彦源公司和其船舶等设备,均未被警方按办案规定查封。该公司内堆放的砂石,从七月下旬突然开始每天转运,其亭子口水库大坝附近的堆码场每天卸货有1万多吨。截至目前已经转运超过一个月,“数量应该在40万吨以上。”

运砂船行进路线。

“这里又牵扯到海事执法部门了。转运到非法码头上岸,执法部门也不管。另外,彦源公司每天通过陆路运输也在销售,那个数量就不清楚了。”


02

投资数亿打造运输船队


在笔者前面的文章中曾披露,有知情人称,冉安源获取暴利后,以其本人及两个女儿的名义,在成渝等地购置了大量不动产。

但目前来看,花在购置不动产上的钱并非其获利主要部分,冉安源把钱用在了投入再生产上——他在采砂船、运输船上继续追加投资高达数亿元。更快更多的吞噬国家资源,迅速成为更大的富豪,才是冉安源等的人生理想。

冉安源打造的庞大船队,“就算是卖废钢铁,都能卖6000万。”今年6月,一位船舶业内人士说。他估算认为,冉安源为运输船队投入了2.5-3亿元。

“有了这些采砂和运输设备,冉安源能把广元嘉陵江段的砂石吃干榨光。”一位知情人士说。


03

蹊跷的刑事大案


对于这个或为嘉陵江流域有史以来最大的盗采团伙,办案机关的信息披露显得并不积极主动和充分。除开剑阁县公安局6月12日为了平息社会舆论,发布了简单的《警情通报》而外,案情一律欠奉。

剑阁县公安局公众号发布的《通报》。

警方《通报》称“已对冉某源、马某州、冯某荣等2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对此24人到底是采取的这五种措施中的哪一种,《通报》没说;笔者于6月29日就“听闻目前仅刑拘了冉安源一人,而将其余二十多人做了取保候审处理”向剑阁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蒋飞做核实时,蒋飞仅表示“感谢关注。严重不属实!”,并未做更多的说明。

根据办案流程和时间,如果剑阁县警方发布信息时是刑事拘留,现在则已经进入了检察院逮捕的阶段,但没有看到相应的信息披露。

依照《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的规定和河道采砂权出让合同的约定采砂作业;不得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作业;不得在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者累计采砂量达到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总量后继续采砂作业),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并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但笔者并没有看到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对彦源公司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的信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九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在长江流域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采砂活动,或者在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动的,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用于违法活动的船舶、设备、工具,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已经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

但笔者看到的现实情况是:彦源公司理应被政府没收的船舶、设备等非法采砂工具,仍然在大摇大摆地使用,并疯狂转运了价值数千万元的砂石。

今年7月起,公安部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表示要严打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犯罪活动,全力配合严打自然资源领域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紧紧围绕矿产资源开采、农地开发使用、渔业水产捕捞等易滋生黑恶犯罪的领域,深入排查线索,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捕捞、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自然资源犯罪的同时,及时发现涉黑恶线索,全力配合深挖彻查。这表明了顶层对非法采矿的态度。

此外,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亦发布了最新司法解释《关于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 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的意见》,要求各级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意见要求各级法院落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部署要求,持续依法严惩“沙霸”“矿霸”及其“保护伞”。结合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等法律实施,依法严惩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大江大河流域、黑土地保护区域以及在禁采区、禁采期实施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对具有破坏生态环境情节但非依据生态环境损害严重程度确定法定刑幅度的,要酌情从重处罚。

8月15日,笔者分别向广元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方万云和剑阁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蒋飞询问是否有新的信息发布,以及彦源公司仍在正常营业、涉嫌非法采矿的船只车辆仍在正常使用等情况。截至本文发布,二人均未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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